安徽省监狱管理局造价咨询服务定点单位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造价咨询服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DCZX**-AH-**)项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期内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就答疑澄清如下:
一、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1:评标办法“企业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满**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人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回复: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满**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人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质疑事项2:评标办法“企业综合实力”中2、投标人企业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满**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人得1分,本项满分6分。
回复: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满**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人得1分,本项满分6分。
质疑事项3:评标办法“办公场所”中:1、投标人在合肥地区(含合肥市所辖县市区)有办公场所:(满分为**分)投标人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每**平米得2分,最高得**分。
回复: 执行原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为入围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择优选取最多6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入库。
2.本项目入围单位将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及全省监狱提供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且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及全省监狱每年新建土建工程项目和老旧改造项目体量较大,对企业的实施能力要求高。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审,设置的“高级职称”、“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及“办公场所”均为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均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是对投标人企业实力的综合评估,同时也是根据项目委托频次需要的人员投入与时效性的实际要求设置的评分条款。
3.本项目入围单位的咨询服务费用由具体服务项目的施工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法
招标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略) (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5栋**楼
联系人:(略) 工 (略)
刘 工 (略)
邮箱:(略)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略)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