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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龙山路390号康佳华府5幢公寓206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滁州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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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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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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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龙山路**号康佳华府5幢公寓**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滁州市龙山路**号康佳华府5幢公寓**室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将于**年2月**日**时至**年2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滁州市龙山路**号康佳华府5幢公寓**室

  2. 不动产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在开拍前工作日联系承办人确定,统一安排看样时间**年2月**日**点,其余时间不予接洽。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资格按法律规定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账号:**(略)**,开户银行: (略)滁州开发区支行,开户联行号:(略)**,地址:(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请见评估报告。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拍卖,滁州市琅琊区人民(略)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出)。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况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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