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我局受(略)水泥涵管、水泥检查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请相关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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