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ndif]-->项目编号:NGS-CG-XJ-(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应急抢险工具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西路 ** 号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刚、陈久荣 、汪丽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号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
十、附件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