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九(略) 地址:(略)A-**室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年度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东津路排水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略) |
开标时间 | **年6月**日**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略) 地址: (略)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葛家勇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略) 地址: (略)B区2栋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明宏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略) 地址: (略)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王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年6月**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九(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