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西院区普胸外科手术器械项目
二、项目编号:LAYY—WL**SB**
三、项目内容:西院区普胸外科手术器械
四、采购预算: (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的产品注册证;
3. 供应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的经营许可(备案)证;
4.以上资格文件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
5.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略);
3.(备注:因疫情防控,投标文件仅接收快递,不接收现场递交,以签收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略).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略)
六安市人民医院西院区普胸外科手术器械项目询价文件
六安市人民医院物流管理部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