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张新庄初中、薛口初中、杜阁初中)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砀山县**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张新庄初中、薛口初中、杜阁初中)项目编号:(DSGC(略) )澄清如下:
按照宿财购【**】**号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应当保证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约定,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利益受损方可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财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未履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的投标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砀山县教育局
(略)
**年4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