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略)南京至芜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标段工程,招标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起于皖苏省界处,顺接南京至马鞍山高速公路,终于芜湖枢纽互通立交,由北向南依次途经南京市江宁区,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当涂县,芜湖市鸠江区,全长 **.3公里,采用以两侧加宽为主、局部分离的扩建方案,将原道路车道数由双向4车道拓宽至双向8车道。全线共分3个标段,其中二航局承建的2标段全长**.5公里,均在安徽境内,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其控制性工程为姑溪河特大桥与青山河特大桥。
项目地址:(略)
项目工期:**年3月至工程结束。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略)3ZB
包件编号:皖马ZS**包
物资名称:中砂(Ⅱ区中砂)
数 量:**.9吨 (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略)G**皖马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NW-**标段姑溪河大桥搅拌站、青山河大桥搅拌站,两地相差**公里。
交货期:**年4月至项目完工,具体到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订货计划为准。
交货验收方式:以搅拌站实际浇筑方量乘以监理批准的对应砼标号理论配合比中砂用量。当拌合站实际使用量大于“包方”量1.1倍时,超出1.1倍部分由买方补贴给卖方;当拌合站实际使用量小于“包方”量0.9倍时,低于0.9倍部分由买方对卖方予以扣除。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中砂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有有效的采砂许可证,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吨以上。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有满足要求的筛砂设备;投标物资有限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年-至今(合同签定日期)高速公路、铁路、大型桥梁、二级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略)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如被授权人中标,授权人有义务共同完成供应任务;若被授权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授权人必须无条件继续按给予被授权人同等条件完成保供责任(即生产厂保证出厂履约,生产厂或项目部均可另找供应商接替被授权人继续履约)。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所投标物资应在开标前经我部检测合格。物资投标报价表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规格中砂生产厂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进场需要船运,否则必须设置中转仓。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上午**点,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略)/P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次标书不收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5月7日上午** 时0 分。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略)/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略)招标组织单位:(略)
物流中心
地址:(略)-8号 地址:(略)-8号
联系人:(略)(项目部) 联系人:(略)(物流中心)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