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黄山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的通知》,旨在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检测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施工现场消防检测机构打下良好基础。
通知明确了消防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责任;规范了消防检测机构的行为,包括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工作过程的记录等;对从事施工现场消防检测活动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实行名录制管理,对符合从业条件并具备在我市开展消防设施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将在市住建局网站工程消防管理专题专栏“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目录”予以公示并进行动态更新,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业并纳入信用管理;要求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消防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纳入“双随机”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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