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XXZJ**
二、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费率:百分之捌拾伍(**.**%)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新站高新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程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泳,曹春根,涂珺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B1区**室,联系电话:(略)-(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站高新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程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略)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新站高新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新站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涂珺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B1区**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