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正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略)
1、项目概况
(略)厂区位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云溪路以东、汉王路以南、新安大道以西、长淮路以北,项目占地**m2,总建筑面积**.**m2,主要规划建设1栋厂房、1栋研发楼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于生产厂房布设注塑成型机组、破碎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以PP、ABS、PC/ABS、PA**等塑料粒子为主要原料,可实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2、规划符合性分析
(略)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筹建安徽金安经济开发区。**年8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选址位于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年**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皖政秘〔**〕**号)及《关于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更名的批复》(六编办〔**〕**号),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整体并入金安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加挂“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年1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略)编制完成《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公顷,其规划范围主要分为三个组团:北部组团,中部组团,东部组团。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定位将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着力打造成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群和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示范区。其中东部组团规划范围东至盛业路、南至龙池路、西至高压走廊、北至皋城路。东部组团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
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主要涉及塑料汽车零部件注塑成型加工生产,项目不涉及开发区禁止、限制类产业、工艺情形,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及**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畴,视为允许类项目。**年8月5日取得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本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略)-**)。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一)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在该项目施工期间,为减轻施工扬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缩小污染影响范围,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其主要措施有:
(1)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栏或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3)建筑物的四周应加设防护网,起到防尘和安全防护的作用。
(4)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扫清散落在路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应冲洗轮胎,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并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道路扬尘。
(5)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6)开挖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利用,以防因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对作业面、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定期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
(7)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
(8)当出现风速大于5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易造成扬尘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二)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途。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区临时公厕和化粪池收集后接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设置施工围挡,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夜间**:**~次日6:**)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
(3)材料运输路线应尽可能远离集中居民点。
(4)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正确操作及维修,使之维持最佳工作状态和最低声级水平。
(5)铲平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通过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各种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①施工土石方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平均需要挖土1m左右,需挖土约1.**万m3,项目平整土地平均需要填土0.3m左右,则回填土方量约为0.**万m3,余方量约为0.**万m3,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方将按照《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理处置。
②建筑垃圾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垃圾按0.6t/**m2计,项目新建车间、厂房及其他公建设施总建筑面积约**.**m2,则产生的施工垃圾为约**.4t。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对能够再利用的砂石料、水泥、钢筋、钢板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统一收集,外售回收单位,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将按照属地城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1kg/(人·d)计算,施工人数为**人,施工期为8个月,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共约为**t,施工期间需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运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注塑成型有机废气拟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塑料破碎粉尘拟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根据项目废气源强分析,生产过程中颗粒物、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酚类、氨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及**年修改单)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氯苯类、二氯甲烷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6-**)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接管纳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优选设备: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合理布局:厂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将生产加工区布置在车间中部。
基础减振: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消音器、密封罩等措施;
隔声治理: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及厂区墙体双重建筑物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相关要求; 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相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间重点防渗。厂区设置环境警示标识等,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台账,配备相应应急物资。
综上所述,安徽正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略) 周明晨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六安市安丰南路)
附件:安徽正杰年产**万套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 - 公示版.pdf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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