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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桐自然资告字[**]9号
经桐城市 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O)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土地起始价(万元/亩)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TCB**-**# |
新渡镇新城村 |
**.** |
工业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1.0 |
≥**% |
≤**% |
≤**m |
**年 |
** |
**.** |
** |
TCF**-**# |
范岗镇范岗社区 |
**.** |
工业 |
弹簧 制造 |
≥1.5 |
≥**% |
≤**% |
≤**m |
**年 |
** |
**.** |
** |
TCA**-**# |
铁东二路西侧 |
**.** |
工业 |
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
≥1.2 |
≥**% |
≤**% |
≤** |
**年 |
** |
**.** |
** |
TCA**-**# |
同祥北路与北三路交叉口西南侧 |
**.** |
工业 |
大型机械设备 |
≥1.2 |
≥**% |
≤**% |
≤** |
**年 |
** |
**.** |
** |
TCA**-**# |
同祥南路与南四路交叉口东北侧 |
**.** |
工业 |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
≥1.2 |
≥**% |
≤**% |
≤** |
**年 |
** |
**.** |
** |
(一)TCB**-**#、TCF**-**#两宗地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实缴不低于(略)/亩。其他规划指标等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二)TCA**-**#、TCA**-**#、TCA**-**#三宗地为工业“标准地”,根据桐城市关于“标准地”相关文件要求,产业类型及主要控制指标如下所示:
1、TCA**-**#:
(1)产业类型为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略)/亩;
(3)亩均税收大于等于(略)/亩;
(4)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6%;建筑退让、间距符合经开区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单位能耗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标煤。
(6)单位排放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
(7)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大于等于1.4%。
2、TCA**-**#:
(1)产业类型为大型机械设备;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略)/亩;
(3)亩均税收大于等于(略)/亩;
(4)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6%;建筑退让、间距符合经开区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单位能耗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标煤。
(6)单位排放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
(7)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大于等于2.9%。
3、TCA**-**#:
(1)产业类型为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略)/亩;
(3)亩均税收大于等于(略)/亩;
(4)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6%;建筑退让、间距符合经开区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单位能耗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标煤。
(6)单位排放增加值大于等于(略)/吨。
(7)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大于等于2.4%。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各宗地供应实行双合同管理,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号)规定,TCB**-**#宗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须与桐城市新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TCF**-**#宗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须与桐城市范岗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TCA**-**#、TCA**-**#、TCA**-**#三宗地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须与桐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TCA**-**#、TCA**-**#、TCA**-**#三宗地申请人(即项目投资方)必须是在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已在桐城市投资运营的企业上年度主营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略)。
(三)TCA**-**#、TCA**-**#、TCA**-**#三宗地申请人(即项目投资方)需书面出具如下内容的承诺:
已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不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已熟知并正确理解了《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标准地”实施办法》(桐办发〔**〕1号)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是在此前提下进行的竞拍,竞得土地后,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桐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四)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4号)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构成闲置土地未处置结束的;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4、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5、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6、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8时至**年8月**日**时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登录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略)/grassroots/column/(略)**?type=4&action=list&nav=3&catId=(略))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http://aqggzy.(略)/jyxx/**/construction.html)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8月**日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1、挂牌期限:**年8月4日8时至**年8月**日**时
2、报价时间: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置保底价,若最高竞买价格低于保底价,则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八、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名称,(略)组织不得代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户:(略)(略)**
十、移交宗地
(1)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地。
(2)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树木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
(3)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树木、沟渠、堆土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周边居民通行及相邻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妥善解决。
(4)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5)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及周边设施配套情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十一、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受让人如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失信行为将处以相应惩戒措施。
十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略)、(略)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略)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7月9日
附件:出让文件资料(包括出让公告、须知、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宗地界址图、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下载:(微信扫码即可获取百度网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