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我局(略)《翠湖一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作出审批决定(报批承诺书、报告表文本、审批文件见附件),现将审批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期限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陵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联系电话(传真):(略) 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别 | 环评文件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翠湖一路加油站项目 | 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一路与芜铜铁路交叉口东南侧 | (略) | 报告表 | 铜环铜审〔**〕**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