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标人:
现将“两淮科力产业园(暂定)规划设计方案”的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4条人员奖项、荣誉评审标准回复。
1)项目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的奖项,在获奖文件中内无法体现承担的职务,是否可以提供审图合格证作为证明材料?
答复:获奖文件无法体现承担职务的,可以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作为佐证。
2)审图合格证无结构专业一栏,提供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在审图合格证中各专业负责人一栏里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能体现结构专业负责人姓名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4条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回复。
答复:相关证书一直未有更新,但有相关材料证明在评审期限内的,视为符合评审标准。
3、关于初审业绩与打分业绩能否重复回复。
答复:可以重复使用。
4、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都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