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略)G3京台高速公路秦集出入口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高新区管委会东侧)
项目名称 | G3京台高速公路秦集出入口互通立交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秦集镇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约(略)。采用T型互通连接G3京台高速公路与G**天河湖特大桥及接线工程,B匝道上跨京台高速公路和C匝道,C匝道上跨京台高速公路和E匝道,设4进6出收费站,收费管理区布设在进口侧。其中,A匝道路基宽度**.5米,B、C、D、E匝道路基宽度**.5米,匝道设计速度**km/h,全长约3.2公里。同时包括京台高速公路K**+**一处“路改桥”(4×**米)及桥下G**路基段(约**米长)。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互通匝道工程、京台高速公路主线拼宽工程、收费站管理区等房建工程、交安、机电工程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百”,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施工企业要在开工前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运输车辆进出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就近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砂石料冲洗;施工生活区租用项目附近现有的民房,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掏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收费站管理区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临近环保目标处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采用敏感路段设置禁止鸣笛标志、限速标志等。机动车道两侧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运营期跟踪监测等措施后,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对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置清运,工程弃渣土(表土)暂存,后期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恢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垃圾统一处置,经收集后外运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运营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略)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文件(项目代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