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蚌埠市现代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Z**-**),现就本项目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本项目原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执业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现变更为: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执业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采购文件与本修改通知冲突之处,以通知为准,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通知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