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名下所有的2台**-**喷码机和2台DRD-HSC8-**分选机设备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略)名下所有的2台**-**喷码机和2台DRD-HSC8-**分选机设备。
评估价:(略)(大写:叁万零玖佰元整)。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一)拍卖对象
本次拍卖对象为和县人民法院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涉及(略)名下所有的2台**-**喷码机和2台DRD-HSC8-**分选机一共4台机器设备。
(二)拍卖范围
和县人民法院拟司法拍卖(略)4台机器设备,包括2台**-**喷码机和2台DRD-HSC8-**分选机。上述设备均存放(略)厂房内,现由专门人员统一管理,设备保存较为完好,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
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已承诺委托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一致。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评估价值 |
1 | 喷码机 | **-** | 2 | 台 | **,**.** |
2 | 分选机 | DRD-HSC8-** | 2 | 台 | **,**.** |
合计 | 4 | **,**.**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现存放(略)厂房内,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拆装、搬运、运输相关费用;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全部负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全部负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和县支行,账号((略)0(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略)(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2:**-5:**】)
监督电话:(略)-(略)
拍辅机构:(略)(王经理—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