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询价邀请函澄清
(项目编号:ZY**F**)
一、澄清公告
1、本项目询价邀请函中“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修改如下:供应商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及履约的合法资质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北京时间)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9:**(北京时间)
注:此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