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EP-SZGC(略)1)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方法中,“拟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造师数量要求修改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7月8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略)
请审批,谢谢!
(略) **:**:**
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