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大道西北段优诗美地**幢小区配套市场房产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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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大道西北段优诗美地**幢小区配套市场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 (2)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具体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 ①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②采取网络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受让方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如需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标的现场勘察时间。 (4)转让标的目前为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略)。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