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7#、9#、**#楼精装修工程(项目编号:**AFFGZ**)答疑公告如下:
一、我司提供省风景园林协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省市政工程协会的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 强,优秀先锋企业,优秀企业等称号
的,是否认可为本项目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答:认可。
二、我单位报名的“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 7#、9#、**#楼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中业绩时间要求“**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我单位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日期,但提供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均在**年1月1 日之后,请问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相关政策要求建市函〔**〕**号修改为建市规〔**〕4号。
四、删除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中的第9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下一条的序号**修改为9,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调整。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合(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