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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马鞍山明树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和县国用(2018)第0137号、和县国用(2018)第0138号、和县国用(2018)第0139号】(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马鞍山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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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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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和县人民法(略)所有的位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变卖)的公告

(略)所有的位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的司法变卖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略)所有的位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和县国用(**)第**号】。

评估价:(略)(大写:陆亿贰仟玖佰玖拾叁万壹仟元整)。

变卖价:(略),变卖预交款:(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一、变卖对象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一)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变卖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宗地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证编号

宗地位置

变卖用地的用途

容积率

变卖用地的实际开发

程度

变卖设定的开发

程度

土地使用年期(年)

评估面积(m2)

单位面积地价

(元/ m2)

总地价

(万元)

备注

证载

实际

设定

规划

实际

设定

(略)

和土出[**]**号

(略)住宅用途宗地

和县国用(**)第**号

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

住宅用地

待开发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3.0

--

3.0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住宅用地剩余**年

**.**

**

**.**

(略)

和土出[**]**号

(略)住宅用途宗地

和县国用(**)第**号

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

住宅用地

待开发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3.0

--

3.0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住宅用地剩余**年

**.**

**

**.**

(略)

和土出[**]**号

(略)住宅用途宗地

和县国用(**)第**号

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

住宅用地

待开发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3.0

--

3.0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一平”

住宅用地剩余**年

**.**

**

**.**

合计

**.**

**.**

二、变卖对象描述

本次变卖(略)位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和县国用(**)第**号、**号、**号的相邻三宗住宅用途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变卖对象的登记面积分别为**.**m2、**.**m2、**.**m2,共**.**m2,本次评估面积为**.**m2。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一平”。至评估基准日(略),变卖宗地土地剩余年限为**年。

三、变卖对象概况

1.土地登记状况

1.1土地的来源及历史沿革:(略),明(略)以出让方式取得变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后于(略),明(略)与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略)(略)为受让人。**年1月**日,(略)取得变卖对象三宗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一直沿用至今,未发生权属变更。

1.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和县国用(**)第**号、**号、**号。

1.3宗地用途:住宅用地。

1.4宗地坐落:和县乌江镇四联社区。

1.5土地面积: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共**.**平方米,本次土地评估面积**.**平方米。

1.6土地权属性质及权属变更:变卖对象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三宗住宅用地终止日期均为**年**月**(略)于**年1月**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今土地权属未变更。

1.7变卖对象四至:东至经二路、西至经四路、南至纬二路、北至纬一路。

1.8地号:和土出[**]**号、和土出[**]**号、和土出[**]**号。

1.9图号:H**G**。

1.**登记时间:**年1月**日。

1.**使用权类型:出让。

1.**终止日期:三宗住宅用地终止日期均为(略)。

2.土地权利状况

2.1土地所有权:变卖对象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

2.2土地使用权:变卖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明(略)全资(略)以出让方式取得变卖对象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于**年1月**日办理了三宗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和县人民政府颁发,终止日期均为(略),至变卖期日住宅用地剩余年限为**年。

2.3土地他项权:本报告是变卖对象在完全所有权下的公开市场价格。因此本次变卖中未考虑因抵押、债务、被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对变卖对象市场价格的影响。

3.土地利用状况

3.1土地利用现状

在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变卖对象为明树实业待开发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六通”、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一平”。

3.2土地规划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和县城乡规划局《关于和县乌江镇四联片区**-**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和规出让[**]**号),委估对象所在地块为和县乌江镇四联片区**-**、**-**、**-**地块,其中**-**地块面积**.**m2(约**.**亩),**-**地块面积 **.**m2(约**.**亩)、**-**地块面积**.**m2(约**.**亩),共计**.**m2(约**.**亩)。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A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B类中除了B**批发市场之外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总量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规划控制指标:(1)1.0<用地容积率地≤3.0;(2)建筑密度≤**%;(3)绿地率≥**%;(4)建筑高度≤**米。文件中还规定,应设置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等配套用房;幼儿园配置按照《马鞍山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筑管理暂行办法》(马政**-**号)执行;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解决本地块停车,建设地下或半地下车库,集中解决停车问题,机动车停车位要求普通商品房住宅每户不少于1.0车位。

根据明发江湾新城八街区**号地块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幼儿园面积**.**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社区用房**.**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平方米,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平方米,公厕、垃圾房**.**平方米,配电房**.**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3.**,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总户数**户,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上**个,地下**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个。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变卖成交,则时间截止变卖成交之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或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限制、产业准入条件请买受人务必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竞买人应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受让主体资格条件限制、产业准入条件的要求;

2、因拍卖标的价值巨大,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了解过户时会产生的税、费及承担主体并慎重考虑是否参与竞拍;

3、据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条件严格按照案涉三宗地的原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的约定执行,具体应咨询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据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拍卖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提供规划设计方案,新受让人开发利用该土地前,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需要满足原规划设计条件和现行国家规范),方案通过审查后,受让人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据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拍卖成交或抵债后,新受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6、据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拍卖标的三宗地涉嫌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将按照闲置原因进行处置,除涉嫌闲置,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关于拍卖标的涉嫌闲置土地是否影响拍卖标的过户、开发利用、可能会产生的土地闲置费、税等及承担主体,买受人应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7、据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拍卖标的目前的规划用途仍为居住用地,是否允许土地用途转换及转换涉及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8、拍卖标的上是否存在其他对权利的限制或规定、是否存在限制或影响新受让人再次开发利用该不动产的约定、权利义务、规划干扰或其他因素、新受让人需承担的其他相关责任、拍卖标的上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处罚措施及承担主体),买受人应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9、本院不承诺拍卖标的能够过户,本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所有应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的提醒事项,竞买人务必提前咨询并慎重考虑是否参与竞拍,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买拍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人申请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和县支行,账号:(略)0(略))。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2:**-5:**】)

监督电话:(略)-(略)

拍辅机构:(略)(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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