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家具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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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年7月4日
(一)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木皮贴面”检测报告并需满足“依据GB/T**-**、GB/T**-**、GB**-**标准要求,规格尺寸及其偏差、木材含水量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未检出。”上述要求检测标准错误。事实依据:经查询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显示“G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已经废止,无法正常引用此标准,最新标准为G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挂网时,GB**-**仍在施行。鉴于GB**-**于**年7月1日被GB**-**取代,故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标准的,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满足GB**-**或GB**-**均予以认可。(二)招标文件中所列标准、规范,如遇更新,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符合招标文件或最新标准、规范,均予认可。(三)因系统原因,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采购人名称的,投标人填写中国共产党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或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或两个采购人都填写均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中国共产党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略);阜阳市颍淮大道**号
联系方式:(略);(略)、孙克亮;(略)
名称:阜(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备用电话:(略)-(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备用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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