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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127号501房(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合肥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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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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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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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号**房(变卖)的公告

变 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略)-(略)。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庐江县人民法院定于**年7月**日上午**时至**年9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略))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庐城镇文明中路**号**房。

该标的物位于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与城中路交口东北角(中国农业银行楼上),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皖(**)庐江县不动产权第**号,登记时间(略) ;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总楼层5层,标的物所在楼层5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标的物小区四至情况:东近牌楼路,南至城中路,西临文明路,北近文昌路。

整体变卖,评估价:(略),变卖价:(略),变卖预交款:(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略)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节假日除外)。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竞买人报名需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参与变卖资格,竞价余款需在十日内转入本院指定账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全部变卖款,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款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须于变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本院账户(账户户名:庐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账号:(略)(略)9;开户联行号:(略)**),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庐江县人民法院(地址:(略))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受限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承办人联系电话:(略) (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E座**

庐江县人民法院

**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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