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年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B(略)9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合肥大学**年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原公告日期:**年6月**日
二、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资信分、业绩”中的备注要求中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验收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的,须另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疑问:空调维保项目是对空调内部配件进行维系和更换机维护的工作,一般为年度项目,无竣工验收的资料。针对本条款可否改成“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的,须另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特此申请。
答复:空调维保业绩验收证明材料作为履约验收的支撑材料,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适合,验收合格单、验收合格报告、考核合格表等材料都可作为验收证明材料,故招标文件不做修改。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大学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址:(略)A座**-**层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邮 箱:(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