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首市泉阳镇胡集社区**年富民产业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项 付款方式和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专用合同条款 **.4.1 付款周期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余款3%作为质保金(如成交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质保金的,付至成交合同价款的**%,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更正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余款3%作为质保金(如成交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质保金的,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如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日期:(略)
此公告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界首市泉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