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产业园城市更新二期工程--和谐二苑(紫峰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答疑(二)
各投标人:
宿马产业园城市更新二期工程--和谐二苑(紫峰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EP-SZGC(略))招标答疑(二)内容如下:
问:请问本项目人员要求社保提供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保是否认可,请予以明确。
回复:(略)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问:招标文件第**页项目总监获奖得分(2分)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在开标之日所在月份上推三年内,符合下列条件,给予计分(不能累计)。 1)、监理工程获市级(省辖市)优质奖项工程等同于宿州市建设工程“金鸡杯”奖的企业得 0.5分;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奖项工程等同于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企业得1分。 注:1.以上奖项证书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协会颁发。 问:因我单位获奖证书未及时颁发,我单位提供红头文件及获奖网页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获奖证明材料提供获奖文件和获奖网页截图的,予以认可。
本次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为准。
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6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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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
(略)
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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