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4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m2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行业类别 | ||||||
**-3 | 徽山大道南侧 | ** | **.** | 公用设施用地(环卫用地) | ** | ≤1.0 | ≤**% | ≥**% | / | / | ** | ** |
**-5-1 | 伏岭镇西川村东北侧 | **.** | 5.** | 商业用地 | ** | ≤1.0 | ≤**% | ≥**% | / | / | ** | ** |
**-5-2 | 伏岭镇西川村东北侧 | **.** | 7.** | 商业用地 | ** | ≤1.0 | ≤**% | ≥**% | / | / | ** | ** |
**-6 | 鄣山路加油站南侧 | ** | 1.** | 商业用地 | ** | ≤1.2 | ≤**% | ≥**% | / | / | ** | ** |
需说明的事项:
1. 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县经开区范围内土地交付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2. 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年3月7日至**年3月**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略))下载出让文件,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家(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家的地块,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年4月3日**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年3月**日**时前由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为每次(略)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略):**年3月**日**时
公开挂牌日期:**年3月**日至**年4月6日**时
拍卖(挂牌)地点:(略)(2)室
五、付款方式:
上述地块,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略))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出让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静(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略)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略)0(略)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3月7日
[**]3号出让文件(**-3、5-1、5-2、6).do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土地网员报名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