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辖区张公山路**号区域项目启动征收,经调查摸底涉及住宅**户,被征迁建筑面积约**㎡。范围四至:东至规划线,西至张公山路,南至规划线,北至原电大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此次评估费用上限不超过(略),本次参加评估工作的报名时间从**年7月3日至**年7月7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欢迎在我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提交至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征收办)。联系电话:(略)
附件:《关于自愿申请从事禹会区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工作的报名申请》
关于自愿申请从事禹会区房屋征收
项目评估工作的报名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我单位系在蚌埠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自愿从事禹会区 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并承诺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同时我单位同意按不超过公示上限收取征收项目评估费用。现自愿报名申请参与此项目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