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 |
平方米 | 亩 | ||||||||||
LASZ**-** (略)** GB** W** | 汊河新区来宁大道东侧、王桥路南侧 | **.** | **.** | 城镇住宅、商业 | ≤1.6 | ≤**% | ** | 商业** 住宅** | ** | ** | (略) BA** |
LASZ**-** (略)** GB** W** | 汊河新区王桥路南侧、繁盛路西侧 | **.** | **.** | 城镇住宅、商业 | ≤1.6 | ≤**% | ** | 商业** 住宅** | ** | ** | (略) BA** |
LAGY**-** (略)** GB** W** | 水口镇拥巷村、S**北侧 | **.** | **.** | 工业 | ≥1.2 | ≥**% | ** | ** | ** | ** | (略) BB**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编号LASZ**-**号至LASZ**-**号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每次(略)或其整数倍。编号LAGY**-**号地块的增价幅度为每次(略)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6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6日**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6日**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6开标室。
七、挂牌时间:
(略)8时至**年**月9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LAGY**-**号地块绿地率不大于**%,投资强度要求不小于每亩(略)。编号LASZ**-**号、LASZ**-**号地块的绿地率均不小于**%。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1、编号LAGY**-**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2、编号LASZ**-**号至LASZ**-**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缴纳出让价款**%首付款,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付清。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编号LASZ**-**号至LASZ**-**号地块**个月内工程竣工,LAGY**-**号**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略):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略)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3楼
联 系 人:胡玉学 李磊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 ** ** ** ** **
(二)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安支行营业部
账号:** ** **
(三)开户行:安徽(略)永阳支行
账号:** ** ** ** ** **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