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安徽巢湖经(略)的委托,现对“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KKBQ**
2.项目名称: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监理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单位:安徽巢湖经(略)
5.项目概况: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国家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标监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项目预算:(略)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7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3.1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略)。
3.磋商文件价格:(略)。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年7月**日**时**分。
2.磋商地点:(略)(从西二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巢湖经(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略)
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略)-(略)、(略)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略)(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口东南角)
电 话:(略)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或多轮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中“多轮报价——二轮报价”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6.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