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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 安徽-合肥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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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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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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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等,皖发改铁建函〔**〕**号等1.4 招标人:(略)1.5 项目业主:(略);(略)1.6 资金来源:其他1.7 项目出资比例:**%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2.2 招标项目编号:**BFFGZ**.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FFGZ**.5 建设地点:(略).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拟建TOD项目;车站附属工程;P+R停车库工程。其中:(1)拟建TOD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产业用地,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计划建设约3.7万平方米的科研办公场所,约**平方米配套生活服务(含配套宿舍)场所,设置1栋高层科研办公(最高层高**层)、2栋多层科研办公(最高层高5层)、1栋高层配套生活服务(最高层高9层),高层建筑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率不低于**%(以上数据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2)车站附属工程主要包含:1号出入口及换乘通道TOD红线内结构,1号风亭组、2号出入口与2号风亭组、3号风亭组及相应安全口,P+R停车库风亭组及安全口结构、车站主体与附属、TOD衔接界面车站侧墙预留孔洞封堵或改造、围护结构破除等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3)P+R停车库工程包含:停车库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设置在车站交叉渡线上方站厅层空腔区域,总规模约**平方米,规划停车位约**个,车行出入口与拟建TOD项目地下停车库共用,设置独立的消防系统及机电系统,总建筑面积0.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内容(2)合同估算价为(略),建设内容(3)合同估算价为(略)。2.7 合同估算价:(略)2.8 计划工期:**日历天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具体如下:拟建TOD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TOD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安装、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配合测绘、各类图纸审查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各类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车站附属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站附属工程(1号出入口及换乘通道TOD红线内结构,1号风亭组、2号出入口与2号风亭组、3号风亭组及相应安全口,P+R停车库风亭组及安全口结构、车站主体与附属、TOD衔接界面车站侧墙预留孔洞封堵或改造、围护结构破除等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配合测绘、各类图纸审查配合工作,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各类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P+R停车库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P+R停车库包含设置在车站交叉渡线上方站厅层空腔区域停车库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安装、工程验收、竣工备案及项目建成后的维修维保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批报建、配合测绘、各类图纸审查配合工作,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考察、评审、评估工作、各类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相关附件、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2.**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2.**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① 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②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2)设计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且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注:上述业绩须为已竣工(已完成)业绩,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担任;(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1)要求的设计资质;(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2)要求的施工资质;(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 ** :**,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略)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略)-(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略)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逐轮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时**分

8.2 开标地点:

(略)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和**.2。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招 标 人:(略)地 址:(略) 编:**联 系 人:李工电 话:(略)**.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略)地 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邮 编:**联 系 人:李工电 话:(略)、(略)**.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略)**.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 址:(略) 话:(略)、(略)

**. 其他事项说明

**.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略)(略)8

开户银行:(略)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1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4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2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2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9分
  • 开标倒计时
    天小时分钟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BFFGZ**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BFFGZ**)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1.项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3要求的业绩为在建或已竣工的业绩,但是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的业绩时间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建议业绩要求的时间修改为:在建项目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项目自**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复:要求无误,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P**页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要求:“对业绩是否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内容作重点评审”、“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我单位提供的业绩3为合同总金额不少于(略)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业绩,业主单位(略),我单位提供有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的涉轨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有评审专家签字的专家评审意见表,请问该资料能否作为证明投标项目业绩中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3.商务文件投标函是否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

    答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且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和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格式均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P**页投标函(车站附属和P+R停车库部分的投标函)与制作软件中软件版投标函(报价文件)有文字差异,实质内容一致,且此投标函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对应,此投标函(车站附属和P+R停车库部分的投标函)是否使用软件版投标函即可?

    答复:因报价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即车站附属和P+R停车库部分的投标函)中的报价与车站附属和P+R停车库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对应,故投标人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文件“一、投标函”和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格式无实质性差异,均予以认可。

    5.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页有文字差异,实质内容一致,是否使用制作软件生成即可?

    答复:两者均可。

    6.招标文件附录6附表1附注要求本表人员投标时提供全部人员名单,在中标后提供证书、社保,投标阶段不对上述人员材料进行评审。请问附表1人员(包括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全部提供名单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答复: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施工过程管控服务承诺书、工程质量配套维护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复: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3条。

    8.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提供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审结果,该资料体现了装配率,是否可以作为装配式施工内容证明材料?

    答复:可以。

    9.招标文件提供总平图为PDF版,请提供CAD版的规划总平图。

    答复:本次已提供PDF总图,不再提供CAD版本。

    **.招标文件第**页:“四、分项报价汇总表-车站附属工程和P+R停车库工程”中,第2部分是不是对应清单中的:五里墩站附属结构;第3部分对应:五里墩站P+R停车库工程?请分别明确?

    答复:是,第2部分对应五里墩站附属结构,第3部分对应五里墩站P+R停车库工程。因第2部分和第3部分在同一份工程量清单中,故该分项报价汇总表第2部分和第3部分填报此两部分合计金额即可。

    **.招标文件第**页:“(十九)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第**页“本项目测算现浇构件混凝土、钢筋含量详见下表:”,请问本表是不是填空表,请具体明确?

    答复:本表不是填空表,本项目无需提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2)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问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是不是(略).(略)?(防止软件保留小数导致打开的金额不一致)

    答复:是。

    **.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限价中,人工费、机械费、黏土单价为0,部分人材机数量为0?

    答复:经复核,无误。

    **.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复: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3条。

    **.招标文件和发布的资料的图纸清单中未见项目CAD总图和支护图,能否提供一下CAD总图和支护图?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已提供PDF总图,不再提供CAD版本。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复:可以。

    **.本项目商务标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要求:本项目包含涉轨安全施工,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2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可对业绩是否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内容作重点评审。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业主盖章的证明资料。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许可证查询中明确表示“项目用地涉及轨道安全保护区等”,以上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答复:“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可以作为上述第(3)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中标通知书中(中标通知书是合同附件)体现装配率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或对应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另外提供作为合同附件的中标通知书予以辅证的,予以认可。

    **.本项目能否提供本项目TOD部分的方案文本?

    答复:附件材料已包含预方案文本,不再额外提供。

    **.投标提供设计业绩中,若提供的合同相关页不能体现项目建筑总面积,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通过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因我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为综合类项目,其中包含多个单项工程及多个专业设计工作,结合本项目要求“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若在该项目担任项目"建筑副总体(建筑总负责人)"是否可以认定为本次招标本项目中设计负责人的有效业绩?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综合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业绩予以认可。但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在该综合类项目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岗位。

    **.若合同文件中不能体现相关人员名单的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答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或对应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中P**页。中标后非牵头方施工方必须安排一名现场负责人驻场,本人员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如要体现,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请明确。

    答复:无需体现。

    **.根据“招标文件P**~**页”及“招标补疑**.**-修改版”P8页显示的“不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的内容”不相符。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P**~**页”为准?

    答复:“招标文件P**~**页”及“招标补疑**.5.**-修改版”P8页显示的“不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的内容”均为不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的内容。

    **.请明确计划工期**日历天是否包含精装修、景观道排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工期?

    答复:**日历天为本次招标范围的计划工期,要求**日历天的计划工期内由中标人办理取得拟建TOD项目竣工备案表。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要求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请问:发包人为“合肥市(略)”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中明确体现涉轨安全施工内容,提供包含合同签章页且满足评审的合同关键页及专用条款附件扫描件能否作为“城市轨道项目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请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土建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内容)的评审要求?

    答复:若该业绩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内容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满足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的要求。

    **.关于投标人业绩3证明材料要求,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业绩3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协议中未能体现我单位承担的施工金额,现我单位提供合同甲方开具的我单位承揽任务的合同金额证明或者我单位提供承担任务的工程量清单,请问该资料能否满足投标人业绩3的评审要求?

    答复:针对上述情况,可另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且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当体现出该内容为投标人承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2)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部分报价清单中,工期是否填写项目的总工期**日历天即可?

    答复: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的工期不超过**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时间要求”,报价清单中如有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部分的工期填写处,按该要求填写并作为履约的依据。而针对工期的评审要求,仅以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填写的总工期为依据。

    **.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部分报价清单中,质量承诺是否填写合格即可?

    答复:报价清单中如有车站附属工程及P+R停车库工程部分的质量承诺/质量标准填写处,填写合格即可并作为履约的依据且不得影响正线质量创优工作。而针对质量标准的评审要求,仅以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填写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7)拟建TOD部分报价方式采取投标总报价的形式。投标人对拟建TOD部分报价时是否只需在报价文件格式“四、分项报价汇总表”中填写第1部分总价即可,招标文件P**页的“附件**:拟建TOD项目分项报价清单”投标时无需填报?

    答复:投标人对拟建TOD部分报价时只需在报价文件格式“四、分项报价汇总表”中填写第1部分总价即可,投标时无需填报招标文件P**页的“附件**:拟建TOD项目分项报价清单”。

    **.招标资料未见初步设计图纸,未见总平面图。请问是否提供初步设计图纸以及CAD版本总平面图?

    答复:不提供初设相关材料。已提供PDF总图,不再提供CAD版本。

    **.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现场设置材料封样室且由发包人管理,承包人需将合格样品且经监理、发包人确认进行材料样品封样放置封样室,按单体及类别规范放置。请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设置材料封样室内的合格样品包括哪些材料?

    答复:按照发包人及发包人上级管理单位相关制度要求落实。

    **.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编制建议:(3)编制篇幅:建议技术文件不超过 ** 页(不含封面、目录、施工过程管控服务承诺书和工程质量配套维护承诺书)。请问附图附表是否包含在**页内?

    答复:附图附表包含在**页内。

    **.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答复:可以。

    **.请明确若联合体投标的,是否仅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投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答复: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7.3条。

    **.关于本次项目招标提供附件《招标需求》文件中需要提供“八、投标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开展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2.投标文件中应同步上传基坑支护 施工图图纸(PDF格式)及相关计算书”。请问本次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该处所需要的文件?请问是否标后提供?如需提供,请提供相关文件要求及相关资料,并明确电子投标系统两个文件的上传窗口位置。

    答复:投标时无需提供,并且该“招标需求.doc”为多余文档,不作为本项目的附件,投标人自行忽略即可。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第1条。

    **.《招标需求》文件中第八条投标要求规定:投标文件中应同步上传基坑支护施工图图纸(PDF格式)及相关计算书。标书上传界面无上传节点,请问是否上传至其他内容里。

    答复:投标时无需提供,并且该“招标需求.doc”为多余文档,不作为本项目的附件,投标人自行忽略即可。详见本补疑的第二部分第1条。

    **.招标文件P**-**页,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1)我司承建的综合项目(轨道交通线、高铁站及高铁站TOD综合项目地下市政配套工程与TOD综合体项目),合建工程中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业绩,且该部分业绩满足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万要求,且项目匹配度较高,满足投标要求,我司拟提供业主盖章证明资料(图纸、合同等证明),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针对业绩是否认可的疑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综合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业绩予以认可。针对业绩匹配度证明材料是否认可的疑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2)我司拟提供该处业绩匹配度证明资料为该项目政府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安全协议书,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3)我司承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业绩是位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拟提供证明资料(业主红头文件及过程资料等)(略)建分公司(分支机构),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针对业绩是否认可的疑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综合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业绩予以认可。针对业绩匹配度证明材料是否认可的疑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招标文件P**页,该处拟提供(七)投标人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情况表(详细评审)下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诚信履约”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此处是否存在歧义,应对招标文件P**页详细评审中“企业实力”要求进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请明确。

    答复:该表的备注内容调整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企业实力”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投标系统中关于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存在差异,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若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请问是否可以上传电子投标系统封面后或者其他资料位置,请明确。

    答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使用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即可,且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文件投标函和制作软件中的软件版投标函格式均予以认可。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第3条、第4条答复。

    **.招标文件**、**页中,详细评审标准2.2.1(1)投标人业绩2中,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第二类: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工作内容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中要求:本项目包含涉轨安全施工,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2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可对业绩是否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内容作重点评审....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请问: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中要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是否与投标人业绩2中要求的“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工作内容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是否矛盾?

    答复:不矛盾,“投标人业绩2”与“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为两项独立评审内容,即使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2不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内容,也不一定代表该业绩不满足“投标人业绩2”评审项的要求,同时也不一定代表该业绩的业绩匹配度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要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城市轨道项目的业主方盖章的证明资料。请问:提供该项目施工蓝图或竣工图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以下调整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和“投标人业绩3匹配度”中的备注现调整为:“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涉及的轨道线路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地铁保护部门(如地保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证明材料;(4)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涉轨施工专项方案或审批文件等)。本项目所述“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市域快速轨道。

    **.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

    答复:不提供初设相关材料。

    **.通过现场踏勘,中铁四局正在占用本项目施工场地,请问中铁四局是否能在我方进场前退场并交出施工场地;若中铁四局不能退场,能否提供中铁四局移交场地时间,以便我方参考移交场地时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答复:既有项目需同步施工,进场后会协调保障双方施工,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本项目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合肥西站枢纽先行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存在接驳口,涉及到基坑支护设计的延续性,可否提供“合肥新桥机场S1线合肥西站枢纽先行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的深基坑支护设计的图纸资料,包括支护形式和参数。

    答复:既有车站结构已完工并已回填恢复道路,接驳部位的围护桩及冠梁均完整保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

    **.招标文件格式中(十九)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说明要求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其中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内容不得修改。请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为招标文件第**页附件**:可调整价差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果是,表格中没有数量;如果不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无需提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招标文件**页2.4中,大于**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8%,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清单中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中土石方量大于**立方米,但招标EXCEL清单中费率为未乘系数0.6数值,请问是否大型土石方单位工程费率按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8%,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计取?

    答复:以清单为准,删去招标文件P**页 2.4中“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其企业管理费率 8%、利润率 8%,措施项目费率和不可竞争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疑:

    1.随本招标项目附件一并发出的“招标需求.doc”为多余文档,不作为本项目的附件,投标人自行忽略即可,需求和附件等以《招标文件》、“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附件**).rar”以及“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清单**).zip”为准。

    2.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1)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如要求)的“注”中的第③条表述调整为: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均无效。

    3.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2)业绩、奖项、荣誉(如有)的“注”中的第③条表述调整为:

    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本项目TOD部分的地块名称为蜀山区SS**号地块,项目详细地址为合肥市蜀山区,东至青阳路、西至跑马场路、南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略)

    地 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年6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1小时**分
  •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BFF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略)和中(略)联合体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柒佰捌拾万壹仟壹佰肆拾陆元捌角伍分((略)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合肥建(略)联合体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壹佰柒拾伍万玖仟零壹拾壹元叁角玖分((略)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略)(略)(略)联合体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陆拾万壹仟肆佰陆拾伍元伍角柒分((略)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略)

    地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许良联系电话:(略)-(略)、(略)

    公示期:(略)至(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略)

    (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5分
  •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编号:**BFFGZ**)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略)(略)(略)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陆拾万壹仟肆佰陆拾伍元伍角柒分((略)(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苏勇,汤泳,付晓翠,台德刚,张德武

    安徽公共(略)

    (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附件:
    进场交易说明书-建设工程
    网络查询码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BFFGZ0(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招标人(略)
    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编号**BFFGZ**
    工程项目类别房屋建筑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略)监管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中标单位(略);(略);(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A;(略)(略)6D;9(略)**H
    中标价格(略)项目登记日期(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开标日期(略)
    开标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略)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略)

    进场交易环节

    1

    项目登记

    2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3

    开标

    4

    评标

    5

    中标候选人公示

    6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期:(略)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略)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根据合肥轨道拟建地块项目投资、开发计划,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需对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本工程涉及五里墩站附属(1号出入口及换乘通道TOD红线内结构,1号风亭组、2号出入口与2号风亭组、3号风亭组及相应安全口,P+R停车库风亭组及安全口结构、车站主体与附属、TOD衔接界面车站侧墙预留孔洞封堵或改造、围护结构破除等)及空腔区域P+R停车库机电安装和装修内容。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略)
    资金来源其他
    招标项目类别工程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其他
    计划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年**月
    发布日期(略)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略)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简号:**BFFGZ**
    立项批文名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新桥机场S1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等项目审批单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监督部门编号:(略)MB(略)M监督部门名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略)招标项目登记时间:(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略)
  •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略)
    0天0小时**分
  • 附件:
    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信息
    标段编号:**BFFGZ**
    标段名称:合肥轨道拟建地块EPC总承包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略)
    中标(成交)单位:(略);(略);(略)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略)
    发放日期:(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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