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的批复》(垦集土〔**〕** 号)
1.4招标人:安徽(略)
1.5项目法人:安徽(略)
1.6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略)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AFAG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FAGZ**
2.5建设地点:(略)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宿松县安徽省华阳河农场四分场,主要建设目标为项目实施后将取土场恢复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约(略)
2.8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土方平整节点为**年**月底前完工,以满足耕种要求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 (略)及以上农田水利(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略)及以上农田水利(或高标准农田,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4)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以及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2)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比例);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1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年7月1日**时**分。
8.2 开标地点:(略)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俊
电 话:(略)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曹晨晨、刘志伟
电 话:(略)、(略)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略)
**.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略)
**.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地 址:(略) ** 号通和易居同辉南苑 ** 号楼
电 话:(略)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 **.1 款和第 **.2 款。
**. 其他事项说明
**.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略)-(略)),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略))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略)(略)0
开户银行:(略)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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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AFA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联合体牵头人)(略)联合体(联合体成员)
地址:(略):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号;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江场三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壹拾叁万柒仟玖佰柒拾捌元玖角贰分((略))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其中土方平整节点为**年**月底前完工,以满足耕种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俊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曹晨晨、刘志伟
电 话:(略)、(略)
公示期:(略)至(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略)
(略)
0天0小时6分**秒
招标项目名称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安徽(略)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位于宿松县安徽省华阳河农场四场,项目主要建设目标为项目实施后将取土场恢复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设备采购及其它工程等。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略)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农业农村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年**月 |
发布日期 | (略) |
联系人 | 李俊丁雯雯 |
联系方式 | (略)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安庆市)宿松县取土场(第一批·华阳河农场)临时用地(4#)复垦项目取土场施工 | 招标项目简号: | **AFAGZ**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农业农村 |
监督部门编号: | (略)(略)5U | 监督部门名称: |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略)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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