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略)**E/**-** | 信息分类: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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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文日期: | (略) **:**:** |
发布机构: | 霍山县 | 生成日期: | (略) **:**:** |
来源单位: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笔架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1(略)**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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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公告 |
内容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文日期: | (略) **:**:** |
发布机构: | 霍山县 |
生成日期: | (略) **:**:** |
来源单位: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笔架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 号: | |
关键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笔架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年5月**日---**年5月**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霍山县笔架河水库工程
二、建设单位:霍山县水务局
三、项目基本情况:
霍山县水务局拟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大化坪镇俞家畈村,投资(略),环保投资(略)。本次水库建设主要内容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边坡工程、附属工程、交通工程及水库库底工程等。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为五十一、水利,**、水库,其他。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道路扬尘、土石方工程粉尘和燃油废气、爆破扬尘;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土石方工程粉尘、燃油废气以及爆破扬尘等废气直接进行无组织排放;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及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通过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保证路面清扫干净等措施进行降尘后再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执行;其他施工场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隧洞涌水以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周边绿化;砂石料加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的冲洗等,不外排;混凝土拌和废水经过混凝沉淀处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不外排;基坑排水通过向基坑投加絮凝剂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排入周边水体;机械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中车辆冲洗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隧洞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生产、施工降尘,多余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施工开挖回填、钻孔、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等组成。施工期产生的噪音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禁止莜间施工、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降低车速、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泵站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以及隔声治理等措施,降低运营期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该项目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噪声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污染主要是由施工弃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含油危险废物组成。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略)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至建设部门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通过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间产生废机油、废油抹布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收集、临时贮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有关规定执行,收集后由施工单位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