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日,你单位报送(略)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略)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现审批结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略)(平桥园区)平桥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六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平桥园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已建的1#车间内增建1条自动化喷涂前处理流水线,1条表面喷涂线,布设脱脂槽、水洗槽、烘干设施等,厂区内配套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完成**万件堆垛机、拣货机、家用电器零部件及新能源箱体零部件的前处理。本次项目建设后不增加原环评及批复的产品产量。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请相关公众在5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 真:(略)
地址:(略)
邮编:**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