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日,你单位报送的《(略)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略)检验检测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现审批结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略)#厂房东南侧、8#厂房3F东侧。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略)4#厂房东南侧、8#厂房3F东侧总计约**m2(4#厂房东南侧**m2、8#厂房3F东侧**m2),设置一般通风过滤器检测间、高效过滤器检测间、滤芯通量检测间等检测间,配套仪器间、理化实验室、无菌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后年检验检测净化产品8万台套、仪器仪表校验(不涉及本项目自用仪器校验)2万次。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请相关公众在5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 真:(略)
地址:(略)
邮编:**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