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年产**吨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年产**吨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公示日期 | **.7.2-**.7.9 | ||
项目概况 | 利用现有厂房面积约**平方米,购置熔化炉、压铸机和加工中心等设备。本期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汽车铝合金壳体**万件,减速器前壳体**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运营期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6、严格控制生态影响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略)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