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P**履约能力
五、综合管理人员:
“(2)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综合管理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水工、电工(高压或低压)、木工、瓦工任一专业)的得3分。”
现更正为:
“(2)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综合管理的人员,具有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木工(或手工木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瓦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电工专业(中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任一专业的得3分。”
更正内容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P**履约能力
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其他人员满分**分(不含项目经理和综合管理)
“2.具有木工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3.具有电工(高压或低压)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现更正为:
“2.具有木工(或手工木工)职业资格(或技能测评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3.具有中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