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延锋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汽车饰件生产、销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汽车饰件生产、销售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工业园百旺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汽车孵化园二期 | ||
建设单位 | 延锋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公示时间: | **年7月1日— **年7月8日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驻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略)-(略) |
邮编 | ** | 通讯地址: | (略)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