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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年宁国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宁林发〔**〕**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木本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二、项目代码:**-**(略)-**三、项目地点:(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基础设施建设,必要附属设施、技术培训及其他、机制改革等。营造林:总面积**亩。其中:山核桃低产低效林分改造**亩,分为2片区3个作业小班。香榧中幼林抚育**亩,计3个作业小班。挂设采收网**亩,有肥料/缓释肥**吨;基础设施:建设林区道路2.2km,林区作业便道4.5km,道路及排水沟渠硬化2.2km,运输单轨**km(含机头**台),植保无人机4台;必要附属设施:冻库一座,X光筛选机一套,山核桃大型脱蒲设备一套,山核桃烘干设备一套,香榧大型脱蒲设备一套,山核桃自动剥仁色选生产线设备一套;技术培训及其他:开展山核桃、香榧丰产技术培训和技术研讨交流各2期,以及包括宣传、监测等其他为项目开展的必要相关内容;机制改革:项目培育壮大全程托管主体2~5个,全市新增**个托管主体;新增**个以上村民组完成“小山变大山”改革。五、项目总投资(略)。建设期为**个月。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财政(略),经营主体投工投劳(略),自筹(略)。六、下一步要求:1.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审批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加强项目管理。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6月**日
抄送: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