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含山县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评标办法
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
“3、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第2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厨师长除外,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每有1人具有厨师证或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现更正为
3、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第2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厨师长除外,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每有1人具有厨师证或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含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