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略)拆除残值拍卖澄清公告(略)**:**:**.**d3d-4ee1-4eb9-**d1-0aa9de**ab(略)**f9dd**d-**a1-4d**-**d9-c**cca**be
一、变更部分
原公告中“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为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须为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须含拆除作业);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第4、5项证书的,予以认可。 |
现变更为: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本项目高空拆除作业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须为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须含拆除作业)。 |
二、延期部分
1.原公告截止日期为“**年6月**日”,现延期至“**年7月4日”。
2.原公告竞拍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为“**年6月**日至**年6月**日**:**止”,现延期为“**年6月**日至**年7月4日**:**止”。
3.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止”,现延期为“**年7月4日**:**止”。
4.原公告竞价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7月2日**:**(延时除外)”,现竞价时间延期为“**年7月7日**:**至**年7月8日**:**(延时除外)”。
三、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