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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镜湖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安徽-芜湖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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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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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项目编号:AHBD-CG-**-**

二、项目名称:**-**年镜湖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镜湖区政府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职工日常用餐为提供早、中餐服务;会议及其他加班用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等。

服务要求:满足镜湖区政府工作人员就餐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崔燕、刘国梁、张永地、张黎、倪合成、冯明俊、贺玉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2、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镜湖区政府食堂承包经营合同;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分行食堂托托管项目合同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略)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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