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项目挂牌公告
(略)原文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资产租赁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门面房资产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租赁 年限 | 起始价(万元/年) | 起始总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次 |
QTCQ(略)-1 | 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项目 | 位于寿县寿春镇寿六路西侧,框架结构,共6间门面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5 | 9.** | **.** | 4.8 | 0.1 |
二、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租登记。竞租人可于**年6月9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ggj.(略)/)自行下载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于**年6月**日**时**分至**时**分(其他时间不接受竞租登记)携相关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竞租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票据;自然人竞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竞租保证金票据)到(略)业务三部办理竞租登记。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下午**时**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
(二)挂牌地点:(略)(寿县城投大厦5楼)
五、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成交确认书发出后5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三)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租登记的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挂牌单位)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租赁项目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起始价,否则不成交。
注:本项目属于农村产权项目
六、保证金缴纳。本次挂牌竞租保证金通过转账汇入(略)的下列任一银行账户(单位竞租的需从竞租单位银行账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略)的下列任一银行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略)竞租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电话 |
(略) | (略)寿县寿春支行 | **(略)** | (略) |
(略) 寿县寿春支行 | (略)7 | (略) | |
寿县联合村镇 银行营业部 | (略)**(略) | (略) | |
(略)寿县寿春支行 | (略)** | (略) |
备注: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梅(寿县寿春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略)
丁易飞((略))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