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潜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发新村组团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潜住建字﹝**﹞**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专家审查,结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潜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发新村组团项目(项目代码:**-**(略)-**)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位于舒州大道以西,南岳路以北,后河以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5.5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环卫设施;附属工程包括绿化、监控、宣传栏、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总体设计、道路设计、排水设计、环境保护及节能设计、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等设计方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总投资为(略),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
六、工程总工期:8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