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G**启老线南谯段K**+**-K**+**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为:供应商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格。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是G**公路上的护栏、标志标线的新建及部分路面的修复。但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却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格,本资质的可承接范围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而非新建工程。从资质管理办法来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这一资质更适合本项目护栏、标志标线的建设。请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来选择所要求的资质。
回复:本项目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计划表中的项目,为养护工程,不是新建工程。根据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令《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4条:“从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规定。省公路中心要求:自**年开始,除拆除重建的桥梁外,其他所有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必须用最新的养护资质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故本项目设置养护资质。
质疑事项2:本项目实为竞争性磋商项目,是应看重价格。但本项目竟然有**分的技术方案打分,即主观分有**分。本项目作为最基础的交安设施新建项目,从技术难度来说没有任何的新难点,此项目技术方案打分设置**分,是否可以认为采购人觉得潜在供应商只要方案写得好写得漂亮就更符合成交资格?此种做法是纸上谈兵还是人为放大评分的主观性,以达到具有倾向性的目。请采购人对现有的**分技术方案打分的评分方式进行合理性说明。
回复:本次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及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国省干线路网集散能力,有效联系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和交通枢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效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及道路灾害隐患;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国省干线公路高质量发展,补齐短板、转型发展,构建互通互联的干线公路网。多方位使得道路的行车舒适、安全性得到明显完善、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进一步完善主干道公路网络,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强滁州市的交通联系,改善沿线风景区、城镇、产业的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完善,方便沿线居民集散出行有着重要的意义。故技术分设置多方面评分标准且不违反磋商管理办法,按原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年6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公告内容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略)
五、附件无
点击查看原文https://www.(略)/portal/detail?articleId=hiGYIbtL/0KPbJHRPp**Rg==&parentId=oJCosldFbaJFzmyFhz1c6Q%3D%3D×tam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