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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怀远县人民政府批准,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Y**-**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怀远经济开发区禹都大道北侧、BS8路西侧,东至BS8路,南至禹都大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并且≤**%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时**分 | ||
备注:该地块的不动产单元代码为:(略)**GB**W**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远分中心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HY**-**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HY**-**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能耗、排放、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指标须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详见出让文件)要求执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同时提供《怀远县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由怀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我局收集整理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调查评估结果,形成了“用地清单”,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可前往报名地点获取;
(三)工业用地项目交付时实现“拿地即办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开户单位: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