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更换采购(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CC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设备更换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七、联系方式”内容中:4.电子服务系统电话更正为“(略)、(略)”。
更正日期:**年6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招标文件中产品业绩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具有供货业绩(业绩中至少有一项产品与所投离心式冷水机组同品牌),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本小项满分**分。
注: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定合同签订主体。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货物使用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
疑问: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甲方公章主体一般包含甲方公章和甲方合同章,以上甲方公章是否包含甲方合同章,提供甲方合同章为主体的相关证明资料是否认可。
答:公章不是合同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合同时可以认可。本项目中的合同加盖合同章的予以认可,但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