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阳镇郎家溪村地块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号地块:(略)**时**分至(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上述地块已达到“净地”标准,现状交付。本次出让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其他相关投建要求,在土地成交后,实施产业项目监管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监管。环保要求应符合项目准入环境标准。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3.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4.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自然资用〔**〕2号通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年版)〉的通知》规定。5.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6.本次出让起始价不包含建筑物价款,地块范围内建筑物由受让人自行拆除。??7.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略))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8.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9.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陈女士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略)绩溪华阳分理处开户账号:(略)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