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正在委托(略)编制《年产**万吨钙基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深加工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是方式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系项目建设单位获得。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受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关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个工作日。
(附件附后)
(略)
**年3月5日